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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3日 星期四

【 台灣人講台灣歷史讀書會 9 】-【 大肚王傳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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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P3 錄音檔   郭弘斌 台灣人講台灣歷史 9  - 大肚王傳奇

◎  漫畫 -大肚王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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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元 1644    中部原住民柯達王的反抗   @ 郭弘斌  



荷蘭人聽說,在台灣中部有一王國,有二十二社由柯達王(Quataong)所統領。得知此傳聞,認為有必要將它擊潰。所以一六四四年九月五日,長官加龍下令由上尉彼得‧彭恩領軍三百名,奴工六十名加上一些原住民部隊,乘由 Simon Cornelissen指揮的船隊六艘,於九月六日出發。

出兵任務有二,一是征服在北部的雞籠、淡水、噶瑪蘭(Cabaran,今宜蘭)。另一任務是在回程時,由陸路進攻中部的柯達王再回到大員。同時也派一名土地測量師Marcus Stormhoet隨行,以便製作地沿路的山川、河流、村落、道路等的地圖。


九月十日,船隊抵北部的雞籠,轉入噶瑪蘭地區,噶瑪蘭人無法抗拒毛瑟槍的威力,四十四村落歸順荷人。十月初,彼得‧彭恩率領部隊回到雞籠,進入淡水地區,只花了數日的時間便完成了第一項工作任務。

第二項任務是攻擊台灣中西部的柯達王。彼得.彭恩命船艦開到中部的鹿港等侯。自己率部隊由陸路南向行軍,十月十四日,彭恩等抵達竹塹溪附近的 Poucal(竹塹社,今新竹),向沿路的住民強徵財物,稱為「貢租」。

繳了貢租是為服從荷蘭人的證物。當時新竹附近是鹿皮的產地,彼得.彭恩規定每戶繳交大鹿皮二張或一般鹿皮上等品四張,或中等品八張、或下等品十六張做為貢租。若無鹿皮則繳上等稻穀二十斤。荷人在新竹以兵力為盾社民無法不從,在新竹地區遇到來採購蕃產的漢人商人。

十月十六日,部隊抵達Calacab(中港溪),同樣的向沿路的住民強徵貢租以為服從荷蘭人的證物。



          ※  大肚番王統轄地區圖。圖片來源:周鍾瑄,《諸羅縣志》
 




十八日,遇上颱風,整日狂風暴雨,無所進展。十九日,通譯受不了荷蘭人的欺負,採取逃亡的方式,不再受荷蘭人的利用。 彼得.彭恩因此陷入了困境,無法與當地住民溝通,部隊不敢走山路,只得沿海岸向南前進方不致迷路,途中天侯不良,加上強風吹襲,海上的支援船艦也無法停泊提供補給品,部隊只得徒步越過了二十條的以上溪流。

二十日,荷軍抵達丘陵,但原住民怨恨荷人的武力相逼,在丘陵地形下帶領荷軍進絕地,數百勇敢的柯達王原住民以刀、棍、矛等襲擊軍備優良的荷蘭軍。這是第一次柯達王的反擊。

荷軍在正午抵水裡社(Bodor),居民群起在各處放火,以阻撓荷軍的前進。二十一日下午一時,荷軍抵Taurinap(西二林,在鹿港附近)並夜宿。二十二日,荷軍攻擊半線(Pasua,今彰化)。彼得.彭恩下令火燒半線所有房屋、村落。柯達王的原住民也不干示弱,也以火反擊荷軍,在叢林的上風處放火,燒得荷軍四處逃竄,灰頭土臉奔回船上。這是第二次柯達王成功的反擊。

彼得.彭恩這次遠征所向無敵,卻在這刀棍之下逃命,失去無數軍器,被原住民擊敗臉上無光。

十月二十九日,部隊回到了大員。

一六四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彼得‧彭恩再率兵二百一十名及商務員C. CaesarH. Steen,北向柯達王進軍。計燒燬數個村落,摧毀大員與淡水間的十三個村莊,殺害一百二十六名原住民,綁走兒童十六名。柯達王的勢力從此鏟除。


荷人與柯達王訂立下列條約:

一、 承認該領主以往之權限,但以往諸村落向住民徵收之稅項,今後改由公司收取,且不承認領主之世襲。
二、 關於處死罪之權利,對人身、生命等之處罰行為,要與政務員連繫,交由大員長官處理。
三、 其他非重要事件委由公司的政務員和長老會議共同處置。
四、 各村選出二位長老,公司將賦予和公司管轄內的台灣其他地區相等的權限。
五、 領主需善待各村的住民,且不允許住民有規避領主統治之情事發生。
六、 若住民對領主提出告訴時,公司雖認為有必要庇護領主,但一切訴之法律,不對住民施以懲罰。
七、 公司所屬之諸村落,以往雖屬頜主管轄,但今後變成公司之屬民,領主不可加害之,應彼此親善相處。
八、 各村的住民,每年需向公司納貢,領土永久免稅,另外長老在職期間亦免稅。
九、 領主每年都需與長老共同出席地方集會(Landdag)
十、 若無公司之特許,不准漢人居住在村內,若有違反,則把漢人送交公司以為處罰。
十一、 領主需遵守上述條件,若違背,即喪失領主之權利。

一六四五年四月三日下午,柯達王(別名Takamacha)在荷人Joost van Bergen 的陪同下到達大員,五日上午到長官官邸報到。加龍長官在二位政務員陪同下出席,慰勉柯達王遠道來締結和約。

至一六四五年(弘光元年)柯達王為荷人所敗,會議於台灣北部,訂定降約,於是台灣西側廣大平野,悉歸於荷人暴力統制之下,北部未歸順村社亦遭平定,由大員通往淡水的陸路己可安全通行,南部山豬毛社和附近地區也被征服,在武力威嚇下歸順。


荷人命令小琉球的居民遷至大員,在嚴密監視之下,把他們中的十五人分派到新港社居住,小琉球島己全部開墾並種植作物,以每年七十里耳的價格租出。台灣島鹿的獵獲量日益減少,似乎因數年來不斷狩獵而致,這一結果無法滿足日本對五萬張鹿皮訂貨要求,停獵一年以免狩獵過度使之絕跡。



台灣第一個本土政權:大肚王國      @ 郭正典



中國正式啟動「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的立法工作,為解放軍日後以武力侵台找尋自認合法的藉口。此法將對台獨的分裂行為在法理上做出定義,一旦台灣人碰觸他們所訂的底線,中國將擁有對台發動攻擊的「合法」權利。中國把這項侵略準備行為的立法稱做「反分裂國家法」,意思是台灣已經是中國的一部份了,台灣人不得分裂包含台灣在內的「中國」這個國家。中國這種猖狂的作法顯然傳承自其老祖宗秦朝權臣趙高的「指鹿為馬」,喜歡睜眼說瞎話。雖然鄭成功曾打敗荷蘭人,滿清也曾據台二一三年,但台灣在明鄭及清朝以前曾有個本土的、獨立的平埔族「大肚王國」,只是數百年來橫遭外來勢力欺凌,以至勢力大衰,最後喪失了國格。為了向國際社會昭示台灣本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份,應有必要讓全世界都知道台灣曾有個本土的政權:「大肚王國」。

由於平埔族沒有自己的文字,所以世人對「大肚王國」所知不多。一九九○年代研究台灣歷史的學者們重讀荷蘭的檔案,終於讓我們對這個王國有較深的了解。根據由荷蘭東印度公司資料編撰的《熱蘭遮城日誌》及蘇格蘭人David Wright的記載,一六三○年代在台灣中部曾出現一跨族群的領導者,外文資料稱其為King of Middag(大肚王)。另據《巴達維亞日記》的記載,在Patientie溪(大甲溪)之南曾有位跨族的領袖叫Quata Ong(柯大王),統領中部地區十八個社。經考證,Quata為福佬語的「番仔」,Ong則為「王」。據翁佳音的考證,King of Middag應該就是 Quata Ong。這位大肚王或柯大王可能是拍瀑拉族(Papora)的族長。


清康熙六十一年(一七二二年)巡台御史黃叔璥寫了一本《台海使槎錄》,書中說:「大肚山形,遠望如百雉高城,昔有番長名大眉」,這裡所說的番長即是「大肚王」。雖然華人對「大肚王國」所知不多,但大肚王在當時可是國際知名的,因為荷蘭人稱他為Keizer van Middag,英國人稱之為King of Middag,德國人稱之為Keiser von Mittag,福佬人稱之為Quata Ong,而原住民則稱之為Lelien,意思是白晝之王或太陽王。Middag王外出時會有一兩位隨行者,他不允許基督徒住在他轄區,以及任何一位通譯學習王及其人民的語言,僅准許他們通行而已。

根據中村孝志和許賢瑤以及翁佳音的研究,「大肚王國」統治的範圍除了拍瀑拉族的Sada(沙轆,今之沙鹿)、Boedor(水裡,今之龍井)、 DerdonselGoema(牛罵,今之清水)及Middag(大肚)等社群外,還有巴布薩(Babuza)、洪雅(Hoanya)、巴則海(Pazehhe)及道卡斯(Taokas)等平埔族的社群。Middag是其中最大且最好的社,也是王國首府。王國的轄區在現今大肚溪以北、大甲溪以南的台中沙鹿、梧棲和清水一帶,即台中、彰化、南投一帶。

荷蘭人在一六三八年就知道台灣中部有個大肚王,但因拍瀑拉是一強大的族群,對荷蘭人的反抗相當頑強而激烈,故荷蘭人無法順利地由南往北拓展。一六四四年九月荷蘭上尉 Piter Boon 奉命率兵遠征基隆、淡水,因遭遇拍瀑拉族的強烈反擊而未果。一六四五年一月Piter Boon再度率兵前往征戰,Quata Ong不敵,乃在van Breen牧師的居中協調下臣服於荷蘭東印度公司。同年四月七日荷人召開南部的地方會議,Quata Ong也前往,與東印度公司訂約,表示臣服。大肚王國自此進入半獨立狀態,直到西元一六六二年荷人離台為止。

鄭成功打敗荷蘭後,鄭氏王朝對平埔族的剝削程度比荷蘭人嚴苛激烈,驅使奴役、虐待刻薄的情況時有所聞,鎮壓「番變」的手段也十分殘酷,使平埔族大為反感,起而反抗,故有大肚之役 、沙轆之役 、竹塹、新港等社之役。在一六七○年的沙轆之役中,鄭軍部將劉國軒從南台灣到中部撫番,於大肚溪口附近上岸。當地的拍瀑拉族社番不肯就撫,於是劉國軒趁社番不備之際揮兵猛攻,社番被殺者眾,餘者紛紛逃往它處。鄰近之大肚與水裡社番目睹鄭軍之殘酷,遂逃之一空。

黃叔璥〈番俗六考〉記載:「沙轆番原有數百人,為最盛;後為劉國軒殺戮殆盡,只餘六人,潛匿海口」。從明鄭到清雍正年間,大肚王國一再被外來政權侵擾,平埔族人之土地也被漢人佔領,致生活困難,五個平埔族乃於清道光三年 1822年) 遷移至現在的南投埔里。沙轆之役是漢人入墾中部之濫觴,其發生和後果很像一九四七年的二二八事變,都是外來勢力以平亂為藉口,以優勢武力大量殘殺在地人,使在地人從此一蹶不振。

「大肚王國」立國多久?之前是否還有其他王國曾活躍在台灣的土地上?這些都尚待歷史學家去考證。但就信史可徵的部分來論,我們可以確知「大肚王國」是台灣有史可查的第一個王國,是真正屬於台灣的本土政權,不同於荷蘭人的東印度公司、西班牙人的聖救主城、明鄭的東寧王國、日本人的總督府、蔣介石的「中華民國」等外來政權。平埔族已經漢化,大量的平埔族女性和漢族移民通婚,導致現今大部份漢人都具有平埔族的血統。漢人與平埔族通婚所生子女,父系社會的漢人認為他們是漢人,但母系社會的平埔族仍然認為他們是平埔族人,因此古諺說:「有唐山公,無唐山媽;有平埔媽,沒平埔公」。


故十七世紀平埔族人所建立的「大肚王國」乃是今天許多台灣人的母系祖先所建立的王國。因此,台灣人要建立自己的國族認同,「大肚王國」的存在是一個不能忽略的起點,也是反駁中國和國際社會「一個中國」原則的有力論點。我們說台灣原本不屬於中國時,「大肚王國」的存在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據。台灣人怎能忘記祖先曾經建立過的「大肚王國」呢?國際社會怎能聽信中國的一面之詞,認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呢? (作者郭正典╱台北榮總教研部醫研科主任)



◎  拍布拉族大肚王     @ 陳金萬



接續8月3日「平埔鄉土情」系列活動,台灣平埔原住民協會在凱達格蘭文化館舉辦「拍布拉族大肚社歷史」研討會,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翁佳音教授,推祟大肚王為台灣史上最早反抗外來政權的英雄人物,其戰績輝煌,威名甚至遠傳歐洲。翁佳音表示,如果有人想要投資拍攝台灣史上的英雄,大肚王應該是最早也最能夠突顯台灣主體性的代表人物。

17世紀的大肚王統治中台灣15至27個社,出入皆有人為他抬轎,不同於一般部落的地方領袖。荷蘭人稱他為Keizer van Middag ,英國人稱為King of Midday,德國人翻譯為Keiser von Mittag,福佬語稱之為Quata Ongh(番仔王),原住民語為Lelien,綜觀字義可翻譯為白晝之王或太陽王。

《熱蘭遮城日記》記載:1661年6月3日前幾天,明鄭帶了2千人及30名荷蘭俘虜出發到島上的番社,想要試探一向對荷蘭人表示友善的大肚王是否有歸降之意。大肚王的臣民先提供鄭師士兵的索求,待鄭軍鬆懈之後率番丁突襲鄭營,並事先告知荷蘭俘虜以為應變。當夜發動攻擊,約有1500名士兵被殺,其餘躲入甘蔗園逃生,大肚王放火燒園迫使殘軍出來,予以殲滅。

此一戰役也記載於《諸羅縣志》及《苑裡志》等書,並在民間廣為流傳,直到近70年前才為人所淡忘。重新發覺這段史料的翁佳音稱它為,台灣史上最早反抗外來政權的光榮戰役,其紀念價值並不亞於霧社事件,是台灣史上值得紀念的一天,他考證大肚王之役的時間應為農曆的7月21日或國曆的8月15日前後。   

被原住民打敗的鄭成功憤而遷怒於荷蘭人,於是下令把他們釘在十字架,又把懷孕的荷蘭婦女剝腹,取出胎兒洩恨。而大肚王的族人對鄭軍的抵抗並未停止,也從來沒有歸順明鄭,因而揚名於海內外。

翁佳音表示,他並不否認鄭成功是一位英雄,但是否為「台灣英雄」則是另外一個問題,至少對大肚王而言、對拍布拉族而言、對台灣原住民而言不是;而在台的福佬人和客家人對鄭成功來台的觀感也是驚嚇與害怕的成份居多,並非完全採取支持的態度,因為鄭成功所使用的方言與他們並無法溝通。

根據沙轆社族人的說法,明鄭為了中國軍事需求而採取橫徵暴揀及血腥陣壓的手段,才是引起族人反抗的原因,而沙轆社也因此而負上慘重的代價,差點遭到鄭成功的軍隊滅族,只剩下6個人逃了出來,再返回原地繁衍後代子孫。

大肚城文史工作室張麗盆表示,她從報紙得知有人想要學習中國電影「英雄」進軍奧斯卡的模式,來籌措鉅資拍攝台灣英雄鄭成功的故事,讓她感覺非常惶恐。她認為此舉不僅無法加強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聲望,恐怕更會引起國人對國家認同的混淆。抱持尋根的心情特地前來參加研討會的政大民族系講師王雅萍表示,台灣是一個多元族群的社會,處理任何歷史詮釋的問題,都應該特別考量原住民族和少數族群的感受,才不會引起不同族群之間的爭議。




◎  維基百科 - 大肚王國


大肚王國,為16世紀中期臺灣原住民巴布拉族與巴布薩族、巴則海族和一部份洪雅族所成立的「跨族群準王國」。領域範圍主要在今天的台中縣,以及彰化縣和南投縣的一部分,依據蘇格蘭人David Wright的記載,大肚王國最強盛的時候曾統治27座村落,只是後來有10座村落獨立


大肚王稱呼


大肚王,漢人稱為Quataong,翁佳音推測可能係閩南語Hoan-á-ong(番仔王)的轉訛。荷語稱其為Keizer van Middag,台灣原住民則稱之為Lelien,意為白晝之王或太陽王。大肚番王的首領一直以 Camachat 為名,而干仔轄(Camachat; 巴布拉語)也是大肚番王所轄村社共同使用的平埔部族語言名稱,在清朝的土地調查文書中也有干仔轄、干馬轄、干仔旱等由此音譯而來的稱呼。



荷蘭時期


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624年起殖民台灣,到了1642年征服北台灣後,荷蘭人的目標轉為征服西部平原的原住民,以連通台灣南北的道路。荷蘭人從中國海盜得到情報,在中部馬芝遴地區(彰化縣福興鄉一帶與淡水鎮之間)有22個村社,其中大甲溪以南的18個村社是由一位叫柯大王(Quata Ong)的領袖所統轄。

1644 年,荷蘭上尉Piter Boon率兵遠征北台灣未臣服的原住民,戰勝後南下打通陸路,因為遭遇拍瀑拉族的強烈反擊而未成功。翌年Piter Boon再度進攻,摧毀了13座反荷村落,Quata Ong只得接受范布鍊(Simon van Breen)牧師的協調。

1645 年4月荷蘭人召開南部的地方會議,Quata Ong跟荷蘭東印度公司訂約,表示臣服,不過直到1662年荷蘭人離開臺灣為止,大肚王國都維持半獨立狀態。大肚王國不肯接受基督教,只讓歐洲人通過領土而不准他們定居,也無荷語的翻譯員。



明鄭時期


大肚王國雖對荷印公司友善,但從未歸順明鄭王朝。1661年鄭成功領兵渡海,擊敗荷印公司軍隊,取得臺灣統治權。由於實施「兵農合一」政策,派遣鄭軍分赴各地屯墾,侵害到原住民族的活動空間,導致明鄭王朝和大肚王國數次武裝衝突。

事實上,鄭氏對原住民的剝削程度,較荷蘭人更加嚴苛激烈,驅使奴役、虐待刻薄的情況時有所聞,鎮壓「番變」的手段也十分殘酷,使原住民大為反感,引起原住民的反抗。

其中1670 年大肚王國轄下的沙轆社起兵抵抗,遭明鄭將領劉國軒強力鎮壓,屠殺至僅剩六人,幾乎滅族。



清領時期



1722 年(康熙六十一年),出任巡臺御史的黃叔璥在他的《臺海使槎錄》一書中,有這樣的記載:「大肚山形,遠望如百雉高城,昔有番長名大眉。」雖然寥寥數語,卻說明17世紀的臺灣中部確實有一個「超部落」的王國。

1731 年(雍正九年),清廷官吏對原住民指派勞役過多,引起原住民群起反抗,發生大甲西社番亂(大甲西社抗清事件),翌年被鎮壓下來,各族人陸續逃離原居地,遷往埔里(南投縣北部)一帶,大肚王國亦終告瓦解。





漫畫 -大肚王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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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2日 星期三

【 台灣人講台灣歷史讀書會 7 】& 【 台灣史望春風 郭懷一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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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P3 影音檔 】


  郭弘斌 台灣人講台灣歷史 7. MP3 


◎ 1644年明亡,大量移民奔至台灣,漢人人數大增,總人數約十萬人,面對移民潮荷蘭行政
     長官壓力增,要求荷蘭政府增兵台灣。


◎  A 錢的第十任長官費爾勃格 ,任內共 A 了 35萬荷盾,相當於一個營長 580年的收入。
     一六五一年,荷人向台灣漢族移民抽取人頭稅,每年得二十萬盾。


◎  費爾勃格操守不良,上樑不正下樑歪,全台灣籠罩在腐化的官僚體系下,一六五二年九月
      暴發了郭懷一的農民革命。費爾勃格以炮火強大的軍力彈壓,集体屠殺九千名台灣漢人農
      民,旋即向巴達維亞要求調職。



◎ 儒家思想加上科舉制度阻礙進步。籃堡戰法。鄭成功的死因。鄭經亂倫。



【戴寶村老師的台灣史 】



◎ 安平追想曲:荷蘭人入台

     a. 荷蘭人入台          b. 轉口貿易的推動       c.原住民的統治
     d. 引進外籍勞工,閩南人入台


↘ 台灣史望春風-紅毛與鬥牛士-1  安平追想曲:荷蘭人入台




↘台灣史望春風-紅毛與鬥牛士-3  轉口貿易的推動  引進外籍勞工





◎ 對原住民課稅

(1)狩獵稅:原住民向東印度公司繳納狩獵稅,獲得狩獵許可證,方可在荷蘭勢力統轄區內捕
                     鹿。

(2)貨物交易稅: 這項對土著部落的貨物交易課稅,採「 稅制」。由「社商」承包,當社商 得
                              該社之餉稅,即可於該年獨占該部落之「番」產交易。


◎ 對閩南移民所課的稅

(1)人頭稅:1640年,東印度公司規定,凡是來臺之漢人移民,年齡在七歲以上者,不論男
                     女,每月須繳14里爾(Real)的人頭稅。

(2)生產稅:即田稅,「王田」以每五甲為「一張犁」,按土地貧脊程度分上、中、下三等課租
                     稅,由漢佃承租。(今天臺灣慣用「甲」、「坪」作為計算土地的面積,係源自荷
                      蘭時代。)


◎ 荷蘭人對平埔族的征服及引發的衝突,有以下的事件:

(1)新港社之役 (1629)
(2)麻豆等社之役 (1635)
(3)大武壟等社之役 (1641)(善化附近)
(4)他卡拉陽社(Takrayang)之役 (1635) (放糸索等七社 相繼請降)
(5)小琉球社之役 (1636)
(6)淡水、噶瑪蘭之役 (1644)
(7)Tackamaha 社之役(地點不詳) (1645)

1650年以後,原本滿七歲以上的漢人每月都必須繳交的人頭稅,稅額又增加了一倍。收稅吏和士兵又經常利用夜晚挨戶搜尋催繳,並乘機敲詐勒索,引起民間相 當不滿。
荷蘭人的橫征暴斂,終使漢人在1652年,爆發了一場大規模的抗荷事件︰郭懷一事件。


↘台灣史望春風-紅毛與鬥牛士-4  麻豆等社之役  /  郭懷一事件


【台灣民族英雄郭懷一】


一六四一年(崇禎十四年),荷人第六任長官杜拉弟紐司親自率領荷軍四百人,中國舢板船三百艘至笨港(北港)登陸,另有牧師尤紐斯率新港等十社歸順土番一千四百人也來會合,群起進攻笨港。


笨港的漢人約有一百五十人,而且全都是務農。居住在笨港的原住民是平埔族下的和安雅族(Hoanya)人,總人口大約有三千,雖有武士,但只有刀、矛、盾的裝備,如何對抗擁有毛瑟槍、大砲、及一千四百名新港社武士的荷軍?

郭懷一時年三十九,已在笨港居住了十七年,是一位商人、農莊莊主也是地方的首領。荷蘭人一來,大家不約而同的奔向郭懷一的家尋求對策。郭懷一等居住在笨港的漢人,原本認為荷蘭人所佔的大員與笨港是兩個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島嶼,不同的世界。如今紅毛人從陸地上走不過來,也要從海上攻過來。十七年來與原住民和睦相處,一心想建立一個與世隔絕的樂園。

杜拉弟紐司到達笨港,居然發現一位能說荷蘭話的漢人郭懷一,相談之下,發現這位漢人還在日本見過曾是他的直屬長官史必克(一六二三年任荷蘭東印度公司駐平戶港商務館館長,後調任巴達維亞總督),於是對郭懷一十分禮遇,堅邀移居大員,並任命為大結首。



一六四八年前後,台灣的漢人人口激增,主因是中國的明朝政權滅亡,清朝政權崛起。朝代變更的戰亂,迫使大量漢人難民湧入了荷蘭殖民統治下的台灣。一六五一年,荷人向台灣漢族移民抽取人頭稅,每年得二十萬盾。

第十任長官費爾勃格 ,是一個A錢王,任內共 A 了 35萬荷盾,相當於一個營長 580年的收入。因長官費爾勃格操守不良,上樑不正下樑歪,全台灣籠罩在腐化的官僚體系下,一六五二年九月暴發了郭懷一的農民革命。費爾勃格不求內部改革,反而以炮火強大的軍力彈壓,集体屠殺九千名台灣漢人農民,旋即向巴達維亞要求調職。

【维基百科:郭懷一事件】



郭懷一事件為1652年於台灣發生的漢人農民武裝起事。當時農民因甘蔗種植減少而謀生困難,又不滿荷蘭東印度公司士兵在臨檢人頭稅時的各種惡行,公司也提不出辦法來改善農民的困境,農民不滿累積到了極點,因此引爆這場事件。也有說法指出,當時贌社正逢泡沫經濟破滅,事件領袖郭懷一、六官(Loukequa)、黑鬚新哥(Sinco Swartbaert)等人為了擺脫沉重債務,才打算反抗荷蘭人的統治。

這場起事共有4000~5000名漢人參與,約為當時台灣漢人人口的四分之一,因事件規模不小,有人便稱其為爾後台灣史上頻頻向統治者反抗的一個先聲。雖然郭懷一部眾在人數上佔有優勢,但大部分都只以鐮刀為武器,不敵荷軍的火槍,加上台灣原住民協助荷軍,遂被荷軍成功鎮壓。整場事件歷經12天才結束,包括未起事的人,共有3000~4000名漢人被殺死或餓死



◎ 起因


大約1630年代後期,台灣殖民地的支出大幅上升,巴達維亞當局遂數次催促大員設法籌措財源。大員當局原本已有對各種交易徵收什一稅,甚至出售獵鹿和捕魚的執照,可是都無法滿足開支,當局遂決定增設新稅。1640年,大員當局開始向漢人徵收人頭稅,並會派士兵檢查是否已繳清。實行不久後,漢人就開始抱怨公司士兵巡查時的諸多惡行:包括故意沒收人頭稅單、奪走各種家當,甚至會在夜間進入住處臨檢[。 1651年,漢人頭家(cabessa)集體向大員當局陳情,設法阻止士兵濫權。大員當局一度討論是否廢除人頭稅,但考量人頭稅是重要財源,決定不廢除,只有夜間臨檢被禁止。

 農民生活困苦

砂糖是當時台灣重要的出口貨物,公司因此給予種植甘蔗免稅的優惠,獎勵甘蔗業發展。隨者漢人來台灣人數逐年增加,帶動甘蔗業快速成長,並於1650年達到高峰,此時蔗園面積高達2928甲。不過蔗園勞動需求大幅上升,卻造成農場勞工工資的高漲,農場主反而無法僱用足夠的人力來收割,不少甘蔗就任其於蔗園腐爛,農場主損失慘重。有鑒於此,農場主於次年起減少種植甘蔗,到了1652年,蔗園面積只剩1314.9甲。工資也隨者勞動需求下降而減少,有些人甚至失業,農民生計大不如前。 1651年,一位公司官員提到當時農工的困境:「臺灣可以看到漢人很貧窮,有些人因此放棄了他們已開墾的農地。貧窮的蔗農以每個月10-12%的利息向地主借貸,待作物收成後抵債。禮拜天不穿鞋子也要罰款;也得靠找木材來煮飯,必須勞動、工作,卻不能掙到一點錢,使得他們不想留在臺灣繼續開墾而返回家鄉[11]。」

 贌商負債累累

1644年,大員當局開始實施贌社,漢人如果想要和原住民村落交易,都必須參與公開招標,得標者就可以獨占標得村落的交易權。但是獨占帶來的暴利實在太誘人,光是把標到的權利再轉手賣出,就可淨賺不少錢。這促使贌社的標價年年升高,每年所有村落的平均出價,便從1645年的259西班牙里爾(real)竄升到1650年2862里爾[12]。不過到了1650年,標價被炒作的過高,加上贌商的獲利受到鹿肉價格在中國下跌而衰退,商人無力付清競標餘款,因而面臨破產危機。

◎ 經過

1652年9月7日下午,有7位漢人頭家通知大員當局,油村(約在今永康市)的首領郭懷一準備在當晚起事。台灣長官尼可拉斯·維堡立刻派士兵駐守街角,同時不准漢人在外任意走動,並搜尋漢人的住處是否藏有武器,但一無所獲。維堡也派出一位補差(geweldige)[15]和 4位士兵前往赤崁了解情況,但是赤崁的荷蘭人都沒聽說過郭懷一要起事的消息。補差只得前往油村查看情勢,卻發現漢人已聚集在一起並準備出動,趕緊返回大員報告。到了午夜,大員居民聽說郭懷一部眾要進攻的消息,紛紛攜帶家眷想進入熱蘭遮城避難,卻被當局阻止。當局為了表示大員依舊安全,派出官員在市內過夜;可是人們仍無法安心,大員當局只得同意讓婦孺進城,男子需留在城市守備。

8日天亮,以郭懷一為首的反抗軍南下進攻赤崁市,並燒毀荷蘭人的住處,荷蘭人遂逃往公司的馬廄避難(約在今赤崁樓北方)。有8位來不及逃跑的荷蘭人被殺,頭顱被砍下來掛在竹竿上;郭軍也虐殺荷蘭人的僕人,一些黑人的鼻子、眼睛、耳朵甚至生殖器官都被割掉,一名黑人婦女更慘遭活生生剖腹。

大員當局接獲郭軍進攻赤崁後,遂派上尉夏佛萊(Hans Peter Schiffely)率領120位火槍兵渡過台江內海前往救援,於11點抵達赤崁岸邊。不過荷軍船隻因海邊太淺而無法靠岸,士兵只得下水作戰。郭軍看見前來增援的荷軍,只得放棄包圍馬廄,轉而阻止荷軍上岸。可是郭懷一卻為了要在何處迎戰,和副將六官(Loukequa)發生爭執,荷軍因此爭取到搶灘時間。等到荷軍全體上岸,郭軍不敵打算往營地撤退,不過郭軍早已喪失鬥志,到達營地後沒作抵抗反而繼續逃跑。荷軍追擊到港岡(Cancon,在今仁德鄉時,避免兵力分散容易被個別擊破,決定返回赤崁過夜。

◎  歐汪之戰

到了9日,大員當局召集新港社、蕭壟社、麻豆社、大目降社、目加溜灣社的西拉雅族戰士來搜索逃匿郭軍,另外派鳳山八社的馬卡道族1000人在岡山附近備戰[22]。承諾原住民每殺死一人,就獎賞一匹花棉布,經過兩天搜捕,總共殺了500位藏身在農田的漢人。11日,當局接獲郭軍約4000~5000人再度於歐汪(今岡山鎮後紅里)聚集[23],並將家眷及補給品都搬過去,準備長久對抗,當局便決定摧毀郭軍的據點。

12日,荷軍和西拉雅聯軍共600人進攻歐汪,當地的入口被阿公店溪給切斷,郭軍就紮營在河灣旁的小山上,雖然佔盡地利,卻沒有將一條通往營地的道路切斷,荷軍得以順利找到營地。郭軍發現荷軍便衝下來進攻,西拉雅聯軍因畏懼郭軍氣勢而不敢迎擊。荷軍只得靠自己先迎戰,立刻將所有火槍兵以8人編成一排(volley),每排輪番射擊4回。荷軍密集的射擊很快就擊潰郭軍攻勢,西拉雅聯軍再展開追擊,殺死郭軍約2000人。郭懷一在逃亡時被一位新港人用箭射死,當局將他的頭顱懸掛在熱蘭遮城前的木桿上[25]。餘眾再往南逃,在麻里麻崙社附近(在今高屏溪右側[26])被調來備戰的原住民俘虜。荷軍將郭軍的據點焚毀,13日傍晚時返回赤崁。直到19日,殘餘起事首領全部被捉,整場事件才告結束。當局向漢人首領拷問起事原因,其中六官被處以火刑,其他人也被酷刑處死。

◎ 影響



整場事件嚴重打擊台灣農業的發展,許多儲存在農舍裡的蔗糖和稻穀都被銷毀;況且大量農夫被殺,農田欠缺人手收割。原本預估蔗糖產量可達11000~12000擔,僅收成8000擔。公司貸給漢商價值40000里爾的胡椒,因此只收到值20000里爾的蔗糖作為償款。大員當局雖然鼓勵原住民耕種,但成效不彰,最後決定仍由漢人耕種,並讓大員北方的原住民部落,可以免繳人頭稅來雇用漢人。後來漢人因中國戰亂而湧入台灣,農業才逐漸復甦。

有鑒於荷軍士兵的惡行釀成這場衝突,大員當局決定把人頭稅包給贌商去徵收,免去承擔士兵惡行的責任。當局也提升對漢人的戒心,嚴格禁止漢人持有武器。同時,大員當局認為士兵不方便到婦女住處巡查,漢人或許會將武器藏在婦女房間,因此不再鼓勵漢人婦女移民來台灣,取消了婦女免繳人頭稅的措施。

當時各村辦理司法案件的政務員未受過專業法學訓練,許多案件必須交由大員法庭處理,轉呈案件就耗費不少時間。大員當局決定在赤崁新設一位地方官(landdrost),來管轄當地荷蘭人、漢人、原住民的司法案件。此外,地方官還需召集兩位漢人頭家及兩位司法評議會的議員,每個星期開會兩次,以便減少漢人和荷蘭人之間的衝突。

大員當局考量赤崁缺乏堅固的據點,以致於遭受攻擊時,人們只得逃入馬廄避難。決定在赤崁新蓋一座堡壘來加強防衛,並取名為普羅民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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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四大革命

   1652年 郭懷一抗荷
   1721年 朱一貴抗清
   1786年 林爽文抗清
   1862年 戴潮春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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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

【噗浪 ~ 台灣人講台灣歷史讀書會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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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P3 影音檔 】台灣人講台灣歷史 6 -1


 ◎ 第四任長官普特曼斯 (1629~1636)                 ◎ 血稅的建立                ◎大小結首制      
 ◎王田的由來                                                    
 ◎人頭稅及其演變。

  荷蘭人征服新港社,利用新港社的青壯年為荷蘭人當兵攻打麻豆社,稱之為「血稅」。
  當時人口:荷蘭人約2000人。 原住民 四、五十萬人。漢人一萬一千人




【 MP3 影音檔 】台灣人講台灣歷史 6-2 

【 MP3 影音檔 】台灣人講台灣歷史 6-3 

【 MP3 影音檔 】台灣人講台灣歷史 6-4


  ◎ 第五任長官德包爾舉行台灣原住民 28 社歸順典禮。不歸順即攻打
  ◎ 第六任長官保羅1642 年攻西班牙人盤踞的北部,統一台灣南北平原。
  ◎ 荷人尋金至今日的立霧溪並命名為哆囉滿意為黃金河。
        ※【福爾摩莎童 話】  Formosa 的黃金傳奇
  ◎ 台灣是世界轉運中心。
  ◎ 第七任長官麥爾,一六四三年中國戰亂不已,漢人移民持續湧入台灣。
  ◎ 新生產事業北部的硫磺礦,掌握了採礦權,於是允許中國人從事開採硫磺,課以硫磺稅。

  ◎ 第八任長官加龍懂日文,第九任長官歐沃德,滿州文的由來。




2010年4月26日 星期一

【噗浪 ~ 台灣人講台灣歷史讀書會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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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P3 錄音檔 】



台灣人講台灣歷史 5


◎ 荷蘭統治台灣,在台南一鯤身建立熱蘭遮城 (Zeelandia) 海中之城。
◎ 台灣為荷蘭在遠東最重要的轉口港,並發展為出口導向的生產地。
◎ 台灣沒有牛,荷人進口, 荷蘭駐台長官第一任至第三任的述說  。  
◎ 日人濱田彌兵衛事件,第三任長官奴易茲被挾持,後至日本服刑,荷日貿易糾紛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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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3日 星期五

動畫 ~ 情定西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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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到台南的嘉南平原,曾是平埔西拉雅人分布和活躍的地區,也是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範圍。 為讓更多人認識西拉雅文化和產業風情,西拉雅管理處發表「情定西拉雅」動畫影片。「情定西拉雅」動畫短片,帶觀眾回到荷蘭佔領時代的嘉南平原,以西拉雅人的歷史傳說為主,重現西拉雅人的生活文化和歷史場景遺跡,也保留著許多西拉雅 人的文化和祭典活動。


     「情定西拉雅」的故事發生在西拉雅族麻豆社,敘述西拉雅的信仰、漁獵、競技、愛情告白等風俗及生活方式,所以片中帶你回到西拉雅部落,信仰「阿立(Alid)」祖靈、透過Inbis(尪姨,女性祭司)祈卜吉凶、 走鏢活動 、男方以吹口簧琴來追求女方....。 除了西拉雅的文化,片中也編進台灣十大歷史事件中的「麻豆溪事件」,讓觀眾可以順便瞭解這一段17世紀原住民反抗荷蘭人的歷史。

◎  影片連結   http://hichannel.hinet.net/media.do?id=117129#


【延伸資料】

【噗浪台灣人講台灣歷史讀書會 2-3 】  麻豆溪事件 
      http://twnpluplu.blogspot.com/2010/04/blog-post_22.html

※《熱蘭遮城日誌》「1629年大員 (安平)長官派遣62名最精銳的荷蘭士兵深入麻豆社緝捕中
      國海盜,無功而返。回程,麻豆社人背士兵渡麻豆溪,途中卻將所有士兵翻落溪中,致悉
      數溺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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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噗浪~ 台灣人講台灣歷史讀書會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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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P3 影音檔 】

11       ◎ 台灣的名稱由來    ◎ 中國人至明朝還不會畫海圖,搞不清楚台灣在那裡
           ◎  台灣是荷蘭人的最後選擇



1.2     ◎  荷蘭人的東來,抓四千漢奴建澎湖城   ◎ 明朝海禁,倭寇多是漢人,鄭芝龍最大尾


1.3    ◎ 鄭芝龍打荷蘭人 ◎ 藍寶戰術 ◎ 台灣不屬於中國,荷蘭人渡海大員 ◎ 鄭芝龍的故事
         ◎ 海賊鄭芝龍賣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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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人稱台灣為 Formosa

     歐洲的文藝復興(Renaissance)是以義大利為中心所掀起的西歐新文化思想運動,大約自十四世紀持續到十六世紀。當時地圓之說尚未獲得哥白尼 (Nicholaus Copernicus 一四七三~一五四三)的証實,而哥倫布深信地圓之說,所以在一四九二年發現新大陸,其後在一五一九年葡萄牙人麥哲倫出發周遊世界,一五二○年繞過南美洲南 端海峽,進入太平洋,在一五二二年完成了周遊世界一周。

      到了公元一五五七年葡萄牙人,由北太平洋沿日本、琉球、到達台灣。看到台灣島嶼十分美麗,於是稱為「Iiha Formosa」就是美麗之島之意。葡人就製作了台灣地圖,這種地圖有經緯度的標明,從此以後所有的西方人再訪台灣時,沒有任何一位將Formosa(台 灣)取其他的名子,這就是有經緯度的標明所致。

      中國是陸權的國家,對海洋是排斥的,到了十六、十七世紀中國漢民族,仍然不知地球是圓的,更不知道如何繪製海圖,所以若有一人來到台灣,他的紀錄是文字, 非海圖。數年後或數十年後第二位又出海,他的記錄,因無經緯度來判斷,所以他知是否與以前的訪者來到同一島,所以另取一名為解決之道。

      所以這就可以解釋為何漢民族對台灣有許多名稱,其原因就是沒有經緯度的標示,也就是不認識台灣,所以無法証明是同一島嶼,於是各取各的名子。況且但直到十 七世紀荷蘭人佔據台灣後,才有大量的漢人移民來台,但是台灣的名稱仍沒有統一。 以前漢人無法移入的原因是因為原住民對入侵台灣的人都給予殲滅性的打擊,使其無法生存。直到了有強大的武力以為後盾後,漢人才得移居台灣。( 郭弘斌 台灣人的台灣史 )



◎ 荷蘭人第一次佔領澎湖 1604


    一六○三年(萬曆三十一年),荷蘭海將韋麻郎(Wybrandt van Waerwijck)率領艦隊到巴達維亞,派出Erasmus和Nassau兩艦至中國沿海,再次與明廷商議打開貿易,但是沒有結果。韋麻郎就改變方式,試圖以強大的武力打開中國貿易大門。

    一六○四年六月從根據地馬來半島東岸的大泥(Patany)出發,七月中旬到達廣東海岸,先欲取得葡萄牙人佔領的澳門,因葡萄牙人獨佔了中國絲綢、瓷器的貿易,利益極大,所以先攻澳門,但是未能成功。同年八月七日轉到平湖(澎湖),在奸商李錦、潘秀等的引導下,乘島上無人防守而侵入佔領。

    韋麻郎 以避暴風雨而到達澎湖這件事大肆宣揚,自以為是,決定先佔據澎湖建立城堡當做基地,再以此向明廷交涉開放中國的貿易。但是他所提的貿易交涉立即遭福建總兵施德正拒絕,都司沈有容下令他及其艦隊自澎湖撤退,韋麻郎不得不退出佔領了一百三十一天的平湖(澎湖)。這是荷蘭人第一次佔領澎湖的經過。( 郭弘斌 台灣人的台灣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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