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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弘斌 台灣人講台灣歷史 7. MP3
◎ 1644年明亡,大量移民奔至台灣,漢人人數大增,總人數約十萬人,面對移民潮荷蘭行政
長官壓力增,要求荷蘭政府增兵台灣。
◎ A 錢的第十任長官費爾勃格 ,任內共 A 了 35萬荷盾,相當於一個營長 580年的收入。
一六五一年,荷人向台灣漢族移民抽取人頭稅,每年得二十萬盾。
◎ 費爾勃格操守不良,上樑不正下樑歪,全台灣籠罩在腐化的官僚體系下,一六五二年九月
暴發了郭懷一的農民革命。費爾勃格以炮火強大的軍力彈壓,集体屠殺九千名台灣漢人農
民,旋即向巴達維亞要求調職。
◎ 儒家思想加上科舉制度阻礙進步。籃堡戰法。鄭成功的死因。鄭經亂倫。
【戴寶村老師的台灣史 】
◎ 安平追想曲:荷蘭人入台
a. 荷蘭人入台 b. 轉口貿易的推動 c.原住民的統治
d. 引進外籍勞工,閩南人入台
↘ 台灣史望春風-紅毛與鬥牛士-1 安平追想曲:荷蘭人入台
↘台灣史望春風-紅毛與鬥牛士-3 轉口貿易的推動 引進外籍勞工
◎ 對原住民課稅
(1)狩獵稅:原住民向東印度公司繳納狩獵稅,獲得狩獵許可證,方可在荷蘭勢力統轄區內捕
鹿。
(2)貨物交易稅: 這項對土著部落的貨物交易課稅,採「 稅制」。由「社商」承包,當社商 得
該社之餉稅,即可於該年獨占該部落之「番」產交易。
◎ 對閩南移民所課的稅
(1)人頭稅:1640年,東印度公司規定,凡是來臺之漢人移民,年齡在七歲以上者,不論男
女,每月須繳14里爾(Real)的人頭稅。
(2)生產稅:即田稅,「王田」以每五甲為「一張犁」,按土地貧脊程度分上、中、下三等課租
稅,由漢佃承租。(今天臺灣慣用「甲」、「坪」作為計算土地的面積,係源自荷
蘭時代。)
◎ 荷蘭人對平埔族的征服及引發的衝突,有以下的事件:
(1)新港社之役 (1629)
(2)麻豆等社之役 (1635)
(3)大武壟等社之役 (1641)(善化附近)
(4)他卡拉陽社(Takrayang)之役 (1635) (放糸索等七社 相繼請降)
(5)小琉球社之役 (1636)
(6)淡水、噶瑪蘭之役 (1644)
(7)Tackamaha 社之役(地點不詳) (1645)
1650年以後,原本滿七歲以上的漢人每月都必須繳交的人頭稅,稅額又增加了一倍。收稅吏和士兵又經常利用夜晚挨戶搜尋催繳,並乘機敲詐勒索,引起民間相 當不滿。
荷蘭人的橫征暴斂,終使漢人在1652年,爆發了一場大規模的抗荷事件︰郭懷一事件。
↘台灣史望春風-紅毛與鬥牛士-4 麻豆等社之役 / 郭懷一事件
【台灣民族英雄郭懷一】
一六四一年(崇禎十四年),荷人第六任長官杜拉弟紐司親自率領荷軍四百人,中國舢板船三百艘至笨港(北港)登陸,另有牧師尤紐斯率新港等十社歸順土番一千四百人也來會合,群起進攻笨港。
笨港的漢人約有一百五十人,而且全都是務農。居住在笨港的原住民是平埔族下的和安雅族(Hoanya)人,總人口大約有三千,雖有武士,但只有刀、矛、盾的裝備,如何對抗擁有毛瑟槍、大砲、及一千四百名新港社武士的荷軍?
郭懷一時年三十九,已在笨港居住了十七年,是一位商人、農莊莊主也是地方的首領。荷蘭人一來,大家不約而同的奔向郭懷一的家尋求對策。郭懷一等居住在笨港的漢人,原本認為荷蘭人所佔的大員與笨港是兩個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島嶼,不同的世界。如今紅毛人從陸地上走不過來,也要從海上攻過來。十七年來與原住民和睦相處,一心想建立一個與世隔絕的樂園。
杜拉弟紐司到達笨港,居然發現一位能說荷蘭話的漢人郭懷一,相談之下,發現這位漢人還在日本見過曾是他的直屬長官史必克(一六二三年任荷蘭東印度公司駐平戶港商務館館長,後調任巴達維亞總督),於是對郭懷一十分禮遇,堅邀移居大員,並任命為大結首。
一六四八年前後,台灣的漢人人口激增,主因是中國的明朝政權滅亡,清朝政權崛起。朝代變更的戰亂,迫使大量漢人難民湧入了荷蘭殖民統治下的台灣。一六五一年,荷人向台灣漢族移民抽取人頭稅,每年得二十萬盾。
第十任長官費爾勃格 ,是一個A錢王,任內共 A 了 35萬荷盾,相當於一個營長 580年的收入。因長官費爾勃格操守不良,上樑不正下樑歪,全台灣籠罩在腐化的官僚體系下,一六五二年九月暴發了郭懷一的農民革命。費爾勃格不求內部改革,反而以炮火強大的軍力彈壓,集体屠殺九千名台灣漢人農民,旋即向巴達維亞要求調職。
【维基百科:郭懷一事件】
郭懷一事件為1652年於台灣發生的漢人農民武裝起事。當時農民因甘蔗種植減少而謀生困難,又不滿荷蘭東印度公司士兵在臨檢人頭稅時的各種惡行,公司也提不出辦法來改善農民的困境,農民不滿累積到了極點,因此引爆這場事件。也有說法指出,當時贌社正逢泡沫經濟破滅,事件領袖郭懷一、六官(Loukequa)、黑鬚新哥(Sinco Swartbaert)等人為了擺脫沉重債務,才打算反抗荷蘭人的統治。
這場起事共有4000~5000名漢人參與,約為當時台灣漢人人口的四分之一,因事件規模不小,有人便稱其為爾後台灣史上頻頻向統治者反抗的一個先聲。雖然郭懷一部眾在人數上佔有優勢,但大部分都只以鐮刀為武器,不敵荷軍的火槍,加上台灣原住民協助荷軍,遂被荷軍成功鎮壓。整場事件歷經12天才結束,包括未起事的人,共有3000~4000名漢人被殺死或餓死
◎ 起因
大約1630年代後期,台灣殖民地的支出大幅上升,巴達維亞當局遂數次催促大員設法籌措財源。大員當局原本已有對各種交易徵收什一稅,甚至出售獵鹿和捕魚的執照,可是都無法滿足開支,當局遂決定增設新稅。1640年,大員當局開始向漢人徵收人頭稅,並會派士兵檢查是否已繳清。實行不久後,漢人就開始抱怨公司士兵巡查時的諸多惡行:包括故意沒收人頭稅單、奪走各種家當,甚至會在夜間進入住處臨檢[。 1651年,漢人頭家(cabessa)集體向大員當局陳情,設法阻止士兵濫權。大員當局一度討論是否廢除人頭稅,但考量人頭稅是重要財源,決定不廢除,只有夜間臨檢被禁止。
農民生活困苦
砂糖是當時台灣重要的出口貨物,公司因此給予種植甘蔗免稅的優惠,獎勵甘蔗業發展。隨者漢人來台灣人數逐年增加,帶動甘蔗業快速成長,並於1650年達到高峰,此時蔗園面積高達2928甲。不過蔗園勞動需求大幅上升,卻造成農場勞工工資的高漲,農場主反而無法僱用足夠的人力來收割,不少甘蔗就任其於蔗園腐爛,農場主損失慘重。有鑒於此,農場主於次年起減少種植甘蔗,到了1652年,蔗園面積只剩1314.9甲。工資也隨者勞動需求下降而減少,有些人甚至失業,農民生計大不如前。 1651年,一位公司官員提到當時農工的困境:「臺灣可以看到漢人很貧窮,有些人因此放棄了他們已開墾的農地。貧窮的蔗農以每個月10-12%的利息向地主借貸,待作物收成後抵債。禮拜天不穿鞋子也要罰款;也得靠找木材來煮飯,必須勞動、工作,卻不能掙到一點錢,使得他們不想留在臺灣繼續開墾而返回家鄉[11]。」
贌商負債累累
1644年,大員當局開始實施贌社,漢人如果想要和原住民村落交易,都必須參與公開招標,得標者就可以獨占標得村落的交易權。但是獨占帶來的暴利實在太誘人,光是把標到的權利再轉手賣出,就可淨賺不少錢。這促使贌社的標價年年升高,每年所有村落的平均出價,便從1645年的259西班牙里爾(real)竄升到1650年2862里爾[12]。不過到了1650年,標價被炒作的過高,加上贌商的獲利受到鹿肉價格在中國下跌而衰退,商人無力付清競標餘款,因而面臨破產危機。
◎ 經過
1652年9月7日下午,有7位漢人頭家通知大員當局,油村(約在今永康市)的首領郭懷一準備在當晚起事。台灣長官尼可拉斯·維堡立刻派士兵駐守街角,同時不准漢人在外任意走動,並搜尋漢人的住處是否藏有武器,但一無所獲。維堡也派出一位補差(geweldige)[15]和 4位士兵前往赤崁了解情況,但是赤崁的荷蘭人都沒聽說過郭懷一要起事的消息。補差只得前往油村查看情勢,卻發現漢人已聚集在一起並準備出動,趕緊返回大員報告。到了午夜,大員居民聽說郭懷一部眾要進攻的消息,紛紛攜帶家眷想進入熱蘭遮城避難,卻被當局阻止。當局為了表示大員依舊安全,派出官員在市內過夜;可是人們仍無法安心,大員當局只得同意讓婦孺進城,男子需留在城市守備。
8日天亮,以郭懷一為首的反抗軍南下進攻赤崁市,並燒毀荷蘭人的住處,荷蘭人遂逃往公司的馬廄避難(約在今赤崁樓北方)。有8位來不及逃跑的荷蘭人被殺,頭顱被砍下來掛在竹竿上;郭軍也虐殺荷蘭人的僕人,一些黑人的鼻子、眼睛、耳朵甚至生殖器官都被割掉,一名黑人婦女更慘遭活生生剖腹。
大員當局接獲郭軍進攻赤崁後,遂派上尉夏佛萊(Hans Peter Schiffely)率領120位火槍兵渡過台江內海前往救援,於11點抵達赤崁岸邊。不過荷軍船隻因海邊太淺而無法靠岸,士兵只得下水作戰。郭軍看見前來增援的荷軍,只得放棄包圍馬廄,轉而阻止荷軍上岸。可是郭懷一卻為了要在何處迎戰,和副將六官(Loukequa)發生爭執,荷軍因此爭取到搶灘時間。等到荷軍全體上岸,郭軍不敵打算往營地撤退,不過郭軍早已喪失鬥志,到達營地後沒作抵抗反而繼續逃跑。荷軍追擊到港岡(Cancon,在今仁德鄉時,避免兵力分散容易被個別擊破,決定返回赤崁過夜。
◎ 歐汪之戰
到了9日,大員當局召集新港社、蕭壟社、麻豆社、大目降社、目加溜灣社的西拉雅族戰士來搜索逃匿郭軍,另外派鳳山八社的馬卡道族1000人在岡山附近備戰[22]。承諾原住民每殺死一人,就獎賞一匹花棉布,經過兩天搜捕,總共殺了500位藏身在農田的漢人。11日,當局接獲郭軍約4000~5000人再度於歐汪(今岡山鎮後紅里)聚集[23],並將家眷及補給品都搬過去,準備長久對抗,當局便決定摧毀郭軍的據點。
12日,荷軍和西拉雅聯軍共600人進攻歐汪,當地的入口被阿公店溪給切斷,郭軍就紮營在河灣旁的小山上,雖然佔盡地利,卻沒有將一條通往營地的道路切斷,荷軍得以順利找到營地。郭軍發現荷軍便衝下來進攻,西拉雅聯軍因畏懼郭軍氣勢而不敢迎擊。荷軍只得靠自己先迎戰,立刻將所有火槍兵以8人編成一排(volley),每排輪番射擊4回。荷軍密集的射擊很快就擊潰郭軍攻勢,西拉雅聯軍再展開追擊,殺死郭軍約2000人。郭懷一在逃亡時被一位新港人用箭射死,當局將他的頭顱懸掛在熱蘭遮城前的木桿上[25]。餘眾再往南逃,在麻里麻崙社附近(在今高屏溪右側[26])被調來備戰的原住民俘虜。荷軍將郭軍的據點焚毀,13日傍晚時返回赤崁。直到19日,殘餘起事首領全部被捉,整場事件才告結束。當局向漢人首領拷問起事原因,其中六官被處以火刑,其他人也被酷刑處死。
◎ 影響
整場事件嚴重打擊台灣農業的發展,許多儲存在農舍裡的蔗糖和稻穀都被銷毀;況且大量農夫被殺,農田欠缺人手收割。原本預估蔗糖產量可達11000~12000擔,僅收成8000擔。公司貸給漢商價值40000里爾的胡椒,因此只收到值20000里爾的蔗糖作為償款。大員當局雖然鼓勵原住民耕種,但成效不彰,最後決定仍由漢人耕種,並讓大員北方的原住民部落,可以免繳人頭稅來雇用漢人。後來漢人因中國戰亂而湧入台灣,農業才逐漸復甦。
有鑒於荷軍士兵的惡行釀成這場衝突,大員當局決定把人頭稅包給贌商去徵收,免去承擔士兵惡行的責任。當局也提升對漢人的戒心,嚴格禁止漢人持有武器。同時,大員當局認為士兵不方便到婦女住處巡查,漢人或許會將武器藏在婦女房間,因此不再鼓勵漢人婦女移民來台灣,取消了婦女免繳人頭稅的措施。
當時各村辦理司法案件的政務員未受過專業法學訓練,許多案件必須交由大員法庭處理,轉呈案件就耗費不少時間。大員當局決定在赤崁新設一位地方官(landdrost),來管轄當地荷蘭人、漢人、原住民的司法案件。此外,地方官還需召集兩位漢人頭家及兩位司法評議會的議員,每個星期開會兩次,以便減少漢人和荷蘭人之間的衝突。
大員當局考量赤崁缺乏堅固的據點,以致於遭受攻擊時,人們只得逃入馬廄避難。決定在赤崁新蓋一座堡壘來加強防衛,並取名為普羅民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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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四大革命
1652年 郭懷一抗荷
1721年 朱一貴抗清
1786年 林爽文抗清
1862年 戴潮春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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